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法院裁定后还可申请行政复议么

法院裁定后还可申请行政复议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3.28 · 1825人看过
导读: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因为行政复议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的主体,但是我国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诉讼活动实行的都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对一审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一、法院裁定后还可申请行政复议么?

法院裁定后不可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针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不能是法院。对法院一审裁定有争议的,可以上诉。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对法院的裁定或判决存在争议的,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二审的裁定是最终裁定,对二审裁定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诉,必须要执行,即使申请再审,再审期间也不影响原裁定或判决书的执行,而且没有重大证据,法院不会随便启动再审程序。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判决执行热门文章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178746次阅读2022.07.28
  • 强制执行但是确实没钱的后果就是可以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了执行能力后随时将恢复执行,说白了就是没有执行能力的申请强制执行也无用。因为像这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真的没钱而不是有钱不还的,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当中会对当事人名下的财产有一个确切的调查。
    487612次阅读2022.03.28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73599次阅读2022.03.28
  •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起主体是案外人。债务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销、清偿,无权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而只能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执行异议来处理。等
    62905次阅读2022.03.28
  • 结合《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对什么时间会把被强制执行人拉入黑名单,其实法律中并没有相应规定。只是说,在符合了规定的情形下,那么才有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依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872150次阅读2022.03.28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