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怎么加?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怎么加?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3 · 4623人看过
导读:土地使用证加名字,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加名字的条件,那么是无法办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有关部门。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怎么加?

一、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怎么加?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的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对有关事项的认定不清楚的,如土地使用的类型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具体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涉及到不同的土地类型最终的处理情况也是不同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

  • 359次阅读
  •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4-06-22 865次阅读
  • 2024.07.15 8137次阅读
  • 400次阅读
  • 律师解答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2024-09-04 1435次阅读
  • 2024.07.10 11064次阅读
  • 413次阅读
  • 在土地使用证上加名字的流程如下: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4-10-22 1384次阅读
  • 2024.09.05 8694次阅读
  • 35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承包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