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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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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9 · 1391人看过
导读:大理州征地补偿规定是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来进行确定,比如说如果是属于一类土地的话,应当是按照88762元/亩标准来进行的,如果是属于二类区片范围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80693元/亩标准来执行。
大理州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大理州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将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下关镇坝区内。区片补偿标准:88762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理镇坝区内。区片补偿标准:80693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凤仪镇坝区内。区片补偿标准:65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土地的征收一直以来都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来说的话,必须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这里的补偿主要包括由土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补助费用和附着物补偿费用。当然了,具体的标准可能各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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