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郑州市户口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2-24 12: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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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非郑州户口在郑州买房的条件是需要提供连续24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者提供买房前连续24个月的个税缴纳证明,除此之外,在郑州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也可以在郑州买房,如果在郑州买了房子,可以通过买房办理郑州户口。
一、非郑州市户口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外地户口在郑州买房需要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1、在郑州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
2、在郑州连续缴纳24个月的个税
3、在郑州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大学
二、郑州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落户政策有哪些?
1、人才落户
2、购房落户
3、三投靠落户
4、缴纳社保落户
5、农村转城镇落户
6、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
7、公共集体户口落户
三、户口登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事实上,不仅是郑州市,其他绝大多数城市针对外来人员买房的条件,都要求提供社保或个税缴费证明,对于在郑州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讲,最起码买房前24个月的社保和个税缴费记录不能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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