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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不移交醉驾人资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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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0 · 3493人看过
导读:交警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不移交醉驾人员资料是违法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交警查酒驾情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在醉驾案件侦结后及时移交醉驾人员相关资料,便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审判。

交警不移交醉驾人资料可以吗?

醉驾之后之后,交警人员会写笔录,有当事人违规的相关资料,相关法律条文中明确说明交警人员应当将醉驾资料移交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及时的处理。

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醉驾案7日内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对涉嫌酒驾者扣车扣驾证《意见》明确,发现当事人涉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需要作为证据的,可以依法扣押。交通民警对当事人提取的血样要当场登记封装,并立即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严格办案时限要求   

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移送前吊销嫌疑人驾驶证,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必须配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约束带、警绳、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反光指挥棒、停车示意牌等装备。执勤车辆还应配备灭火器材、急救包等急救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简易破拆工具、拦车破胎器、测速仪等装备。检察院起诉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应当遵纪守法,按照规定在案件侦结过程中及时移交醉驾人员相关资料,便于检察院依法作出审判。醉驾交警队不移交检察院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醉驾案7日内要侦结并移送检察院起诉,对那些酒驾者采取扣押扣证的措施,但是由于部分原因情节不严重的,检察院不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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