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国营企业劳动合同终止生活补助费怎么计算?

国营企业劳动合同终止生活补助费怎么计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3183人看过
导读:具体是按照职工在原国企的工作年限来发放如果是工作满一年就必须给员工按照当时的标准工资发放一个月的工资来作为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公司的发放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也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
国营企业劳动合同终止生活补助费怎么计算?

(1)《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按职工在《规定》废止前的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以《规定》废止前职工十二个月的平均月标准工资为计发基数。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2)国有企业改制后未转换身份(工龄置换)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生活补助费:企业改制时间(以改制后企业工商登记日为准),在《规定》废止之后的,按上述规定执行;企业改制时间在《规定》废止之前的,按职工在改制后企业工商登记日之前的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以改制后企业工商登记日前职工十二个月的平均月标准工资为计发基数。

上述“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若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办法确定:凡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按劳动者本人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确定;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按劳动者本人前十二个月平均实得工资的70%确定。上述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3)《浙江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生活补助费支付问题,以《条例》废止时间为准,对在《条例》废止前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时,按职工在《条例》废止前的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以《条例》废止前职工最后三个月平均实得工资为计发基数。对在《条例》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4)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生活补助费的支付,也按此规定执行。

因此,国企员工的生活补助费还是和员工的具体工作年限以及员工当时工作的月工资有关,如果员工在国企工作年限满一年,那么就必须给员工按照他当时的月工资来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如果这个月工资基数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还会适当的延伸。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 433次阅读
  •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不再实施经营活动,若是自行停业六个月的,会被吊销执照,此时公司应当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024-02-24 1385次阅读
  • 2023.03.05 5338次阅读
  • 333次阅读
  • 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有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才能重新招标;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因此需要取消招标项目的;招标人的经营方向改变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的等。
    2024-02-20 1138次阅读
  • 2023.03.03 5378次阅读
  • 452次阅读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1.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2.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3.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4.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5.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6.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7.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2-26 1494次阅读
  • 2023.03.09 4186次阅读
  • 466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合同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