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交违约金,不给办离职手续,对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劳动合同法辞职理由建议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全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如果单位拒绝,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还不赔,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通过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单位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加付赔偿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长期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主要还是看劳动者的辞职原因,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话是可以补偿的,但是如果不是用人单位过错而是劳动者自己的过错的话,是拿不到赔偿金的,所以我们如果是遇到劳动合同的纠纷的,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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