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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劳动合同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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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1 · 3329人看过
导读:幼师劳动合同标准是需要约定一些必备的条款,比如说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等之后,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作出明确的约定。
幼师劳动合同标准是怎样的?

一、幼师劳动合同标准是怎样的?

幼师劳动合同标准是需要约定一些必备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签署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员工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

1、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对于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情形,处于试用期职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单位发现职员并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单位可以在不支付补偿金的前提之下,就直接将其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不管是幼师还是其他的一些工作职位,都是需要明确一下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的,在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明确规定的,必须要具备一些必备的内容。比如说有一些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以及劳动工作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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