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重户口注销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4-09-09 1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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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到多余的户口,一定要按照户口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一般来说,多重户口或者是双重户口,都是由于历史原因所进行造成的,而每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户口,不能拥有多余的户口。
一、山东双重户口注销规定有哪些?
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
(四)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
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2.属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资料、已经无法查证原因的重复户口,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在群众承诺不再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众意愿提出申请,保留其中一个户口,注销另一个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
(五)核查对象拒不配合实情调查或无法联系的,在派出所民警认真调查并出具入户调查报告的基础上,保留有婚姻登记和单位或先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注销另一方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户口。核查对象事后对处理结果持异议的,可出具相关材料申请恢复其合法真实、社会认同度高的户口,注销另一个户口。
二、居民户口本使用注意有哪些?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拥有多余户口的相关居民应该主动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然后到公安机关进行注销。我国的户籍制度是属于一户制,所有人都只能拥有一个户口,不能够拥有多余的户口。如果拥有多余的户口,很有可能会涉嫌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很有可能会被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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