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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委托函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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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5 · 2270人看过
导读:法定监护人委托书要写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姓名,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要写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还要由委托人亲笔签字或盖章。
法定监护人委托函怎么写?

一、法定监护人委托函怎么写?

监护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住址 工作单位:

被监护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 住址: 个人身份:

委托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

与被监护人关系:XX

我的XX自--年--月至--年--月在**地方。在此期间,我委托中国公民XX作为我______的监护人。监护人有权代表学生家长处理我----在京期间的一切事务。

委托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永久监护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监护人没有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监护责任会被取消,所以没有永久监护人。

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委托函中要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在我国是没有永久监护人的,监护人没有按照要求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是使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取消他的监护责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他的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者不具备监护能力时,可以由其哥哥,姐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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