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生效调解书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生效调解书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3 · 8570人看过
导读:生效调解书的救济措施是可以申请再审。法院下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中存在违反法律的内容,并且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就有权力请求法院重新审查核实,提出再审的申请。
生效调解书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一、生效调解书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对调解书不服的救济措施是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二、民事诉讼调解书的效力如何?

调解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定程序接受调解协议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调解发生效力的时间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调解书应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不成立,法院应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

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二)调解书效力

民诉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

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

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

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申请,法院会对双方先进行调解,等到民事诉讼调解有了结果以后,法院会下达民事诉讼调解书。如果调解书下达后,一方当事人对于调解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审。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判决执行相关

  • 363次阅读
  •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
    2024-09-05 927次阅读
  • 2024.09.11 1380次阅读
  • 376次阅读
  • 违约救济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以保障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2024-06-13 1488次阅读
  • 2024.08.01 5536次阅读
  • 489次阅读
  • 贸易救济的措施有: 1.反倾销措施:国家可以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反补贴措施: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如对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3.保障措施:国家可以采取保障措施,如限制进口数量、提高关税、实施进口配额等; 4.紧急措施:国家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如限制进口、实施关税提升等; 5.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国家可以进行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评估进口产品的倾销和补贴情况。
    2024-10-29 1130次阅读
  • 2024.08.03 2560次阅读
  • 471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