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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无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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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0 · 7216人看过
导读:不缴纳社保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反之不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可以缴纳社保,社保与劳动合同并无直接联系,原则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签订书面正式并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登记手续,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无劳动合同吗?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和劳动合同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冲突的地方,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都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两者缺一不可都属于劳动法律规定的内容,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即便是劳动合同未签订也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登记手续,这么做能够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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