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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多久超过诉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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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7 · 6558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欠款未还超过三年的或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限。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限之后,对方就会拥有凭借诉讼时效超期的方式来提出抗辩。但是法院不会主动的对诉讼时效进行审查,只要对方不以诉讼时效抗辩就有机会胜诉。
欠款多久超过诉讼期限?

一、欠款多久超过诉讼期

欠款一般是三年之后会超过诉讼时效的期限,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条件

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

诉讼时效超过之后,当事人失去的是案件的胜诉权。但是起诉权和债权并未消失。只要对方不以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当事人依旧有胜诉的机会。如果对方承认了债务的,那么诉讼时效将会重新开始计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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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无论欠款超过几年,只要符合起诉条件,都可以起诉。2、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材料时,看起诉材料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立案。3、欠款的时间只会影响胜诉权,出借人提起民事诉讼后,借款人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但出借人在一审未提出时效抗辩的,二审无法提供新证据的,就不能进行时效抗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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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超过了诉讼时效,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履行债务,自愿还款。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就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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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法典》规定,欠款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欠钱不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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