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合同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
1.合同内容不同:技术服务合同主要是为了解决特定的技术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通常直接或者间接伴随着专业科技知识的传授和转移;
2.定义类型不同:委托合同主要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特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三、委托合同的特点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技术合同和委托合同的确定,应严格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合同事项签订。不同技术使用条件需要确定的合同内容不同,签订合同也需要双方根据达成的意见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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