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仲裁委员会需要聘请仲裁员、且均为专业人士,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根据国家规定,现行案件受理费标准为: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按争议金额收取5‰,最低不少于500元。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4、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其请求的数额与实际数额有出入,应以实际数额为准。
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请人在仲裁请求书中所写的请求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数额收取。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委员会在规定新的仲裁费用收取标准时,应当向有关物价部门申报,经物价部门核准后方能收取。
所以,民事仲裁是要收费的,具体根据所在地的规定来。
仲裁费用通常包括仲裁机构的管理费、仲裁员的报酬和支出以及办理仲裁案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的、实际的费用,诸如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而发生的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
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是指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及食宿费。
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程序是十分的严格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民事纠纷的案件的时候,首先是要协商解决的,在协商不成的时候是要及时的诉诸于法律的,避免自己的权益进一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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