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1 · 3264人看过
导读:在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之前,应该事先安排好场地并进行设备调试。在听证会现场,听证员要检查听证会参与人员是否到场,必须宣读现场纪律。听证会开始后,主持人需要核对听证人的身份,宣布听证事由,介绍本次听证会的相关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1、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

2、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

3、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到(四)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二、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

公正,就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公心,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善意,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善良的意愿,不是图报复;合乎情理,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合乎人们的正常思维,是出于一个正常人的通常考虑而做出的行为。要合乎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如责令当事人撤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识,应视数量的多少而定,不能要求几分钟内完成。

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

仅为正当目的,是针对非正当目的而言的。非正当目的,是指出于私利等非正常的考虑。“私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可分为“直接私利”和“间接私利”两种。“直接私利”是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直接能给行为人带来经济上或政治上的好处;“间接私利”是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虽然不能直接给行为人带来好处,但是却能给行为人带来未来的、可期待的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的处罚,显属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

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有它的价值取向,那就是法所追求的目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如果偏离乃至离法的目的,必然导致行政不合理,自由裁量权也就成了个人私利、图报复的工具了。如为罚款而罚款,为完成罚款任务而执法,既属次种情形。

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遵循公正,善意,合乎情理的原则。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仅为正当的目的。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合乎法的目的,任何的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有其价值,这就是法所追求的目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行政处罚相关

  • 344次阅读
  •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等等。
    2024-05-15 1468次阅读
  • 2024.02.19 2202次阅读
  • 355次阅读
  • 以下是一些关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基本规定:听证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需要进行听证。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的申请: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举行听证。
    2024-09-05 1035次阅读
  • 2024.07.06 9799次阅读
  • 2315次阅读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标准和条件如下:只有对严重的行政处罚,如停产停业、吊销证照或大额罚款等,才适用听证。当事人在被告知权利后,如对决定有疑问,有权要求听证。听证权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可选择参加或回避。听证旨在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和合法,保护当事人权益不受不当行为侵害。
    2024-10-18 1333次阅读
  • 2024.09.27 12555次阅读
  • 32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行政处罚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处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