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集体土地转让是怎么进行的

集体土地转让是怎么进行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029人看过
导读:集体土地转让需要根据土地性质进行,如果是农用土地则不允许转让,但是符合国家土地规划的农用土地可以转让,其余类型的土地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就可以申请集体土地转让,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转让合同完成转让。
集体土地转让是怎么进行的

一、集体土地转让是怎么进行的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当符合土地规划并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土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发生转移的都是可以转让:

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

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

以集体土地转让使用权交换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此取得同一集体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的财产权益或其他财产。

二、什么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是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三、集体土地行转让的规定有什么

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最后,有关国家集体土地转让,土地的性质必须是非农用土地,或者是农用土地中的符合国家土地规划标准的土地才能办理转让。根据国家要求,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能转让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

  • 493次阅读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如下:一、原则上来说作为集体用地只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在集体组织内部可以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形式自由转让。二、通过走批准途径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024-04-30 1231次阅读
  • 2023.03.03 4341次阅读
  • 400次阅读
  •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2024-02-24 804次阅读
  • 2023.05.28 1552次阅读
  • 342次阅读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土地转让是合法的。一、所述的土地买卖应是土地使用权买卖。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许可,转让后受让人依法对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二、如案件中的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已经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许可,受让人依法对土地缴纳出让金,可适用物权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2024-04-30 988次阅读
  • 2023.06.22 1825次阅读
  • 468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承包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承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