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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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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6736人看过
导读: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区别在于前者是以特定的身份作为量刑的条件,但是后者的话主要是一些特定的身份作为定罪的法定条件。也就是说前者的这种身份的话,最终影响到的仅仅是量刑的幅度。
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规定是什么?

一、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规定是什么?

不纯正身份犯与纯正身份犯的区别在于,前者以特定身份作为量刑轻重的法定条件,后者以特定身份作为定罪的法定条件。二者区别的根源在于,前者的身份影响着犯罪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因而也就影响到量刑的轻重,后者的身份总是与犯罪主体的权利义务相联系,因而直接影响到定罪。

不纯正身份犯是“纯正身份犯”的对称。又称“不纯正特别犯”。行为人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定身份作为处罚轻重要件的犯罪。身份犯的一种。如中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走私、投机倒把罪的,从重处罚。这就是以身份作为从重处罚条件的不纯正身份犯的适例。

二、身份犯法律规定是什么?

身份犯,顾名思义,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实施的犯罪。关于犯罪主体,在构成要素上,一般是没有特别限定的,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在有些犯罪中,则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份才能构成犯罪或者行为人因具备一定的身份而影响到刑罚的轻重,这类犯罪即为身份犯。

身份犯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身份犯是一类犯罪,不是指犯罪人或一般违法行为。 第二,身份犯是以行为人的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量刑情节的犯罪。

第三,身份犯是由《刑法》规定的,不是由判例和刑法理论所认可的。这是身份犯的法律特征。也就是说,哪些犯罪必须由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实施,哪些犯罪因行为人具有特定的身份而使刑罚加重、减轻或者免除,完全取决于刑法的规定,否则不能称其为身份犯。例如,在我国《刑法》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前,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即使超过其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真实来源的,也不属身份犯。在刑法规定以后,该行为就属于身份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身份犯罪行为是比较特殊的犯罪行为,也就是不是特指犯罪人或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其次就是如果是纯正的身份犯的话,那么其身份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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