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交通违章可通过网上和窗口进行罚款缴纳。
网上缴费
已有处罚决定书的,可直接输入处罚决定书号(16位),搜索后按照提示缴纳罚款。
适用处理范围
1、珠海辖区的车辆(如:号牌号码为粤C开头的车)在珠海本地或外地的一般简易违法行为处理,珠海辖区外的车辆(如:号牌号码为粤A开头的车)在珠海地域范围内的一般简易违法行为处理。珠海辖区外的车辆在珠海地域范围外的违法行为暂不提供处理。
2、交通违法行为、金额范围如下,罚款金额不高于200元且违法行为无记分要求的小型汽车的违法处理,超出该范围的违法请去各交警大队处理。
窗口缴费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以上各项处理完后到指定银行(处罚决定书背面)缴纳罚款。
办理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驾驶证原件
现在基本上很多城市都支持线上办理违章的操作,方便了驾驶者办理违章的行为,但这不是驾驶者违章的理由,驾驶者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做到驾驶证不被扣分,不被罚款或者其他的处罚的行为等,懂法知法守法,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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