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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理由不出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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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527人看过
导读:女方需要给抚养费,监护人需要抚养到孩子18岁,即使离婚,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抚养费的标准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女方有理由不出抚养费吗

一、女方有理由不出抚养费

女方需要给抚养费,监护人需要抚养到孩子18岁,即使离婚,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按照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抚养费的标准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女方如果拒绝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女方无工作、无收入、无可执行的财产一般可暂停支付,但是一经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物就必须要支付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有哪几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抚养孩子并不是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责任,就算父母离婚了,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也不能说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就不用管了。虽然不能做到直接抚养孩子,但是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其实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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