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有案底怎么争取缓刑
如果有案底,但不属于累犯情节及不存在不适用缓刑情形的,符合法律规定,仍适用缓刑。
缓刑适用条件: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寻衅滋事的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 结伙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
(2) 多次寻衅滋事,或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
(3) 追逐、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4)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
(5)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适用情节较重处罚;
(6) 罚款基准: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寻衅滋事的处罚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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