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怎么处理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怎么处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8 · 19428人看过
导读:如果执行申请被拒绝,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在执行案件中,案外人发现其财产被他人强制执行,损害其利益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主管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是不支持执行异议或者未获得全部支持的,应当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怎么处理

一、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怎么处理

执行异议被驳回,异议人应当先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复议被驳回,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能未经复议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零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六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综上所述,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被拒绝,可以提出上诉,但整个程序不能直接跳入上诉环节。因此,如果您遇到执行异议申请被拒绝的情况,请记住按照程序进行操作。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判决执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判决执行最新文章

遇到判决执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