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是特别法的规定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是特别法条的规定。因为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特别法条是相对于一般法条来说的,即法律的特别规定。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要数罪并罚,这是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一般规定,但有的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刑法却规定不数罪并罚,而是按情节加重犯适用一罪处罚。
二、生产假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2、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生产假药。
经过以上详尽的分析,那么现在我们就明白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当然不是特别法条的规定了。因为如果触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同时又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必须按照较重的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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