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向哪个法院诉讼

行政诉讼向哪个法院诉讼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3.28 · 1842人看过
导读: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行政诉讼向哪个法院诉讼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生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二、中级法院管辖哪些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不论是民事诉讼亦或是刑事、行政诉讼等类型的诉讼每一个不同级别的法院其管辖范围都是不一样的,没有管辖权是不能够审判案件的。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行政诉讼热门文章

  •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572680次阅读2022.07.28
  • 诉讼保全,也叫财产保全。当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进行审理案件时,判决前为了防止当事人(被告)变卖,隐匿等方式企图逃避判决,从而保证判决能够生效。具体方式一般是,扣押,查封以及冻结三种方式,首先要当事人(原告)进行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没有申请,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175925次阅读2022.03.28
  • 1、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2、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3、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1883次阅读2022.03.28
  •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而且还会伴终身;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169412次阅读2022.03.28
  • 派出所不可以行政拘留。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安派出所只有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权力。如果要实施行政拘留,必须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79237次阅读2022.03.28
遇到行政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