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因公摔伤达不到工伤会赔偿吗

因公摔伤达不到工伤会赔偿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8 · 2489人看过
导读: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因为工作原因等而导致的伤害,都可以认定会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或者自我进行伤害的话,那么是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在上下班的期间,当事人受到伤害的话,也会被认定为工伤。
因公摔伤达不到工伤会赔偿吗

一、因公摔伤达不到工伤赔偿

只要是上班时间因公受伤,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与是否达到伤残是没有关系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认定延期申请表的内容有什么?

单位名称:某某单位,单位社保证号:1234,姓名:某某。

个人社保卡号:12344,事故发生时间。

单位经办人:某某,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事故发生经过,延期申报原因。

审核意见,单位盖章

某年某月某日

工伤认定延期申请表的内容有相关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单位的社保证号,同时需要写明进行工伤认定的员工姓名和个人社保卡号,并且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以及经过,进行延期申报的具体原因。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伤赔偿标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伤赔偿标准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赔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