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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过失致死罪可以私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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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882人看过
导读: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不能私了的,因为该罪属于公诉案件,就算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受害人家属愿意出具刑事谅解书的,可以对嫌疑人从轻处罚,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嫌过失致死罪可以私了么

一、涉嫌过失致死罪可以私了么?

过失致死罪的刑事责任不能私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审查起诉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所有的公诉案件都是不能私了的,双方只能针对民事赔偿的部分进行私了。但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其他的过失犯罪,一般最重的量刑都不超过7年有期徒刑,因为过失犯罪没有任何主观恶意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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