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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被告不适格法院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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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1 · 2341人看过
导读:房屋被强拆被告不适合的法院会驳回起诉,但是在驳回起诉之前会告知当事人应当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的,才能裁定驳回起诉,若本人的房子是被政府部门强拆的,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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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被强拆被告不适格法院如何处理?

房屋被强拆被告不适格的,法院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二、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对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三、房屋被违法强拆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房屋被违法强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无论是私人企业还是政府部门,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权利对公民的房子进行强拆的,如果公民房屋被私人企业强拆,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被政府部门强拆的,应当提起行政诉讼,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要求有明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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