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赔付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9-23 18: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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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广东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赔付标准是根据实际的死亡情况和后果来赔偿的,一般包括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等,死者在购买了社保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到上述赔偿。
一、广东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赔付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赔付标准,一般是可以享受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等赔偿。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非因工死亡社保赔付分配原则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
)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三、非因工死亡社保赔支付的方式
(一)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广东省非因工死亡社保赔付标准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申请的,法律上针对不同程度的工伤后果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近亲属可以向工作单位要求给予上述赔偿,具体情况可以协商进行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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