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双方结婚两人未生活在一起彩礼钱退吗?
双方结婚两人未生活在一起也不一定能退回彩礼,双方无正当理由未在一起生活且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要求退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必须给彩礼吗
法律上没有规定,以当事人双方协商为主。但以结婚为由借机索要财物的,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生活实践中,确实存在因彩礼问题闹得不愉快的情况,给多少、怎么给等问题拉扯不下,不乏有为女性结婚选择不要彩礼,表现出对男方的体谅和关怀,但也存在因此而遭受男方家人和亲戚朋友的冷嘲热讽,这是一种悲哀。因此是否要给彩礼,具体以协商为主。彩礼到是其次,更重要的是家庭的和睦。
在结婚之后,导致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很多,如果所谓的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是因为男女双方分别在两地工作,而且双方是有实质性的性关系的,离婚时一般也不能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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