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技术合同认定条件是什么?
1、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2、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3、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二、哪些情况下技术合同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综上所述,技术合同签订后需要去认定,由于技术合同有多种,认定的条件存在差异,其中技术转让合同认定条件有当事人对技术有明确产权归属、技术具备完整性和实用性。而技术开发合同认定,需要保证有明确的科学技术开发项目及研发预期结果属于创新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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