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转为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转为共同财产,这是由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个人财产的法定范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债务会转变为夫妻债务吗?
1、婚前债务一般不会转变为夫妻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男女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不管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个人债务,都不会因为因为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自然的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确定财产、债务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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