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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担保合同样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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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0 · 1481人看过
导读:房产抵押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该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详细信息进行介绍,此外就是主债权的相关信息,对抵押房产的位置,面积,产权归属进行介绍,写清楚抵押房产的价值,抵押期限,双方的责任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等。
房产抵押担保合同样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房产抵押担保合同样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如以一套商品房抵押物,贷款30万元等;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房地产的具体信息;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具体价值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即房屋由哪一方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即应在何时归还抵押贷款;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法定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房产抵押属于担保的一种表现形式,除了抵押之外,担保的表现形式还有保证、质押和留置等,但是,房产的抵押不是以签合同为准的,签完合同后应该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的抵押权从登记后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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