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物业合同违约金计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物业合同违约金计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356人看过
导读:物业合同违约金计算时间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于物业合同违约情况,是属于一方侵犯了另一方权益的情况,一般自违约行为发生时,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相关损失。
物业合同违约金计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物业合同违约金计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物业合同违约金计算时间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物业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另外还可能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对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民法典》对于违约金的有关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对于物业合同的违约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办理上,也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对物业的情况进行认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物业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物业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物业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