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申诉书交上后起几天内有答复呢?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几日内终结调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
消费者对任何觉得有损害自己利益要对此行为进行申诉,可以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的相关法律内容进行申诉,相关部门会在申诉书提交五日内给予合理的处理和解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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