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构成以下之一的就可以认定轻伤:
轻伤一级:
(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2)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3)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4)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轻伤二级:
(5)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6)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7)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8)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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