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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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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9 · 1322人看过
导读: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刑事责任是,只要犯了此行为造成数量较大者,那么就可以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如果所发生的情节属于比较轻的话,那么是可以按拘役来进行处理。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规定,同时也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条款,只要造成严重的行为,必定就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但对于此罪为故意的行为,如果是因过失而携带的话,那么是不会按本罪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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