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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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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5 · 40892人看过
导读:开工前具备的条件:(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
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哪些条件

开工前具备的条件:

(1)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并进行交底;

(4)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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