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公民的护照都有一定的有效期,而每个国家所规定的有效期限又各不相同。中国使用的普通护照有效期为10年,可以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申请办理延期2次,每次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 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
紧急许可证为一次性使用许可证。
特别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
普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许可证有效期满仍需继续倾倒的,应在有效期满前二个月到发证主管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倾倒许可证不得转让;倾倒许可证使用期满后十五日内交回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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