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6 · 2855人看过
导读: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公司经营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破产清算相关

  • 417次阅读
  • 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2024-09-14 1048次阅读
  • 2024.03.01 1313次阅读
  • 340次阅读
  • 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2024-09-01 1279次阅读
  • 2024.02.21 1597次阅读
  • 499次阅读
  • 可以作为如下:(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024-10-19 938次阅读
  • 2024.03.04 1449次阅读
  • 30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破产清算最新文章

遇到破产清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