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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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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4 · 2235人看过
导读:犯了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单位犯罪的,应当对单位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具体情况下以出售赠送文物的价值来定罪处罚。
犯了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 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个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所谓私自出 售,是指将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有偿出卖给外国人。而私自赠送,则是无价地将珍贵文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外国人。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出 售、赠送成功,并不影响本罪成立。例如,在出 售过程中即被抓获的,也仍应按本罪处理。珍贵文物的来源,应是私人收藏的。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31条第4款的规定,行为人将私人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 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本法将私自出 售或私自赠送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给外国人的行为,单列一条,独立成罪。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如行为人仅触犯了其中一个罪名,则以其中的一罪定罪处刑。如行为人同时具有两个行为的,则可以定两个罪名,但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具体判决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以及造成的恶劣影响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还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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