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 >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3 · 11740人看过
导读: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处理是可以的,但如果是现场违章被交警处罚的,则必须在15日内到交警队或者车管所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未及时处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滞纳金的,按照每天3%的标准收取。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

一、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处理是可以的,但现场违章是需要及时处理的,法律规定现场违章需要在15天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而一般到了年审的时候,很可能会超过15天,所以建议最好提前处理违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六十二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以上就是驾驶人员对交通违章的具体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章事实而定,不同的违章事实所认定的违章处罚是不同的,对于电子眼拍照的违章事实,是可以在年审时一起进行处罚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违章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违章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违章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