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二、专利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专利前,发明人应进行专利与非专利文献检索,确定拟申请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发明人根据文献检索结果与专利要求保护的范围,编写专利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同时填写《理化所专利申请表》。
3、发明人将编写完的申请案说明书初稿及其它文件的电子版,与《申请表》一起交业务处。
4、业务处对发明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审后,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
5、专利代理人根据申请案说明书初稿,撰写正式申请文件。期间,专利代理人有权向发明人了解与申请案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对申请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6、所有申请文件经发明人确认后,专利代理人将按专利局规定的格式完成填写、打印、复制等,然后正式向专利局递交申请。
7、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专利局将予以受理,确定申请日、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
8、业务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为该专利申请建档立案,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9、业务处将在所内网上办公系统中披露相关受理信息,同时为研究组提供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为研究组查询、复印该专利申请其他相关文件提供方便。
10、专利局对受理的专利申请进行初审,认为合格,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自申请日起十八个月,即行公开;认为不合格,通知补正,补正合格,予以公开,不合格,驳回该申请。
1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将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对专利申请进行实审,并做出授权决定或审查意见通知书。
12、业务处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及时通知发明人,配合专利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复。
13、业务处在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后,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缴纳各种费用。
14、专利局收到缴纳的各种登记费用后,对此专利予以授权登记和公告,并发给专利证书。
申请专利时需要准备的这些材料是国家法律制度明确规定的,而且,相关法律制度中对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制作要求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是体现在权利要求书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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