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发回重审赔偿标准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二、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发回重审;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5、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并不是人民法院单方面决定的,人民法院也是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依证据确定了最终的赔偿标准,另外在刑事案件中,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不代表犯罪嫌疑人能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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