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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有本人签字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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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1 · 7606人看过
导读:打印遗嘱有本人签字是可以生效的,法律上对于打印遗嘱是可以认定为代书遗嘱的,因为还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来进行见证处理,但如果遗嘱的条款本身就存在不合法的情况的,那么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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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打印遗嘱有本人签字生效吗?

打印遗嘱有本人签字生效,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的有效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具备相关要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另外对于遗嘱见证人也必须遗嘱规定的要求,如果在后期发现遗嘱见证人并不合法,那么可能导致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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