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4 · 6890人看过
导读:虽然有期徒刑和拘役都属于刑事处罚,剥夺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有期徒刑适用于任何犯罪分子,而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且有期徒刑执行场所为监狱,拘役只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判有期徒刑拘役有什么区别?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四)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五)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六)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缓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四)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六)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判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减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二)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因此有期徒刑和拘役在时间、地点、待遇、适用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皆有所不同。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较轻即可缓刑;而如果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规定,接受了教育改造。且有悔罪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 369次阅读
  • 有期徒刑适用于罪行轻重不同的犯罪分子,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刑期较长,可达六个月至十五年;拘役则仅适用于罪行较轻微的犯罪分子,由地方公安部门管理,在就近地点执行,刑期相对较短。两者适用范围和刑罚时间有明显区别。
    2024-09-04 1218次阅读
  • 2024.05.07 1482次阅读
  • 478次阅读
  •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2、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3、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它场所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4、执行期间的待遇不同。有期徒刑期间的劳动是无偿的;拘役期间发给报酬。5、法律后果不同。
    2024-09-17 959次阅读
  • 2024.09.11 1267次阅读
  • 399次阅读
  • 在性质、适用对象、执行方式、期限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以下主要区别:性质: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但并不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罚,属于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可能会伴随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对象:拘役: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重或较轻的犯罪分子,具体取决于犯罪的严重程度。
    2024-10-24 1266次阅读
  • 2024.02.22 2557次阅读
  • 9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