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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离婚聘礼钱还要给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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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8 · 2317人看过
导读:结婚后双方离婚时一般不予返还聘礼钱,除了给男方造成一定的生活困难的应酌情进行返还。男方在离婚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女方返还礼钱,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由办案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结婚半年离婚聘礼钱还要给男人吗

一、结婚半年离婚聘礼钱还要给男人吗

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应该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婚姻前的个人财产不予分配。一旦婚姻一方出现重婚家庭暴力的应该保护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多分婚姻中的财产,照顾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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