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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住院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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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0 · 9274人看过
导读:交通事故导致对方住院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取决于投保人是否有责任,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是12.2万元,其中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最多是1万元,投保人无责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就是12100元,医疗费最多赔偿1千元。

交通事故对方住院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对方住院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1、投保人有责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有责任的限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2、交强险赔偿限额无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1、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2、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3、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4、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5、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法定的,其他商业保险的赔偿限额不是固定的了。而且,也不一定对方住院就一定得自己承担赔偿责任的,像是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行人负主要责任的,哪怕就是对方住院了,机动车一方只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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