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可以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
例如“按揭买房”。按揭买房是银行帮我们付清的房屋全款,而担保这笔债的履行就是房产抵押给了银行,但是房子没转移占有,还归自己占有并所有,每个月我们都要按时还按揭款,如果不履行债务,银行就会实现其抵押权,将房子拍卖变卖来偿还债务。
二、质押权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权适用于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因其不能转移占有而不能质押。
例如,当我们缺钱时把玉手镯带到典当行,向老板借了一万元,并和老板约定玉手镯放在这里做担保,到期连本带息还钱后再把它赎回来,此时玉手镯转移占有给老板做担保,如果我们不履行债务,老板就可以将玉手镯拍卖变卖来实现其债权。
三、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适用于动产。
例如,在有偿保管寄存中,我们将行李放在他人处寄存,如果寄存后不给他人寄存费用,他人可以将我们的寄存物品扣留,以迫使我们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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