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460人看过
导读: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有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能力;以及还有立遗嘱必须要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思;再者就是所处分的遗产就是属于自己个人的财产;最后就是所订立的遗嘱形式是属于在法律的范围之内。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有哪些?

一、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有哪些?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所订立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的订立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分配自己的财产,但所订立的条款一定要与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相符合,如果在订立时所受到了强迫或者是威胁的话,那么所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所以,以于自己的财产就可以由自己来进行合理分配。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