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配偶继承权是基于什么产生的

配偶继承权是基于什么产生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9 · 2118人看过
导读:配偶继承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之间彼此享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但是,《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配偶外还有子女和父母。
配偶继承权是基于什么产生的

一、配偶继承权是基于什么产生的?

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 它是婚姻效力的体现。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配偶会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配偶的继承权是基于夫妻之间的特殊关系产生的,而子女和父母的继承权则是基于直系血亲关系产生的。直系血亲关系和夫妻关系是比较亲密的关系,但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会因为特定事由而失去继承权,比如杀害被继承人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

  • 371次阅读
  • 在现行法律规定的财产继承程序之中,配偶与未成年子女被赋予并列的第一顺位合法继承人地位,且他们的继承权益是同等重要、不可替代的。绝对没有任何先例或法条表明,配偶可以优先于子女获得遗产的所有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遗产的分配原则通常是平均分配,然而对于那些生活条件极其艰难且丧失了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必须给予适当的关照和扶持。
    2024-10-28 835次阅读
  • 2024.09.14 2179次阅读
  • 470次阅读
  • 依据实证法的规定,配偶与子嗣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利,并不存在配偶先行于子女进行遗产继承的可能性。在统分遗产之际,应着重关注那些既无劳作能力亦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向他们提供适当的援助与关照。作为法定继承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偶及子嗣一般将按平均原则来划分遗产,然而也需根据实际状况作出审慎决策,例如参照遗嘱等相关法律文书的细则。
    2024-10-13 1374次阅读
  • 2024.03.01 1911次阅读
  • 10次阅读
  • 在继承遗产时,配偶一般不会优于子女。配偶与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与份额都是一样的。我国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
    2024-12-09 1220次阅读
  • 2024.09.28 8331次阅读
  • 139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遗产继承最新文章

遇到遗产继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